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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性教育 [经常性教育提纲]

发布时间:2019-08-16 10:08:21 影响了:

  《经常性教育提纲》是一篇好的范文,感觉很有用处,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。

经常性教育提纲

建立良好的内外关系追求健康文的精神生活

时间:7月26日

地点:中队学习室

授课人:包日昌

第一节 军营人际关系

▲人际关系就是人们依靠某种媒介、通过个体交往形成的信息和情感、能量和物质交流的有机渠道。

一、军营人际关系的本质

军营人际关系是军人在共同活动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,是军人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它包括军人之间的心理关系、法律关系、道德关系、经济关系、上下级关系、同事关系等等。平等关系正是军营人际关系的本质体现。

二、军营人际关系的特征

1、军营人际关系的依存性2、军营人际关系的平等性3、军营人际关系的民主性4、军营人际关系的社会性5、军营人际关系的约束性6、军营人际关系的动态性

三、建立健康纯洁的人际关系

(一)以教育为先导,夯实建立健康纯洁人际关系的思想基础。(二)以制度为根本,完善建立健康纯洁人际关系的制约能力。(三)以领导为龙头,发挥建立健康纯洁人际关系的表率作用。(四)以环境为保障,营造建立健康纯洁人际关系的良好氛围。

第二节官兵交往与官兵关系

▲所谓官兵交往是指官兵之间建立在共同奋斗目标基础上的,互相影响、建立一定的人际关系,促进个体发展,影响集体建设的活动过程。它是官兵进行军事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,是建立融洽、和谐、健康的官兵关系,形成战斗的基本前提。

▲所谓官兵关系是指军官与士兵由行政方式确定的上下级之间的关系,这种关系的疏密,取决于很多因素。其中官兵交往的特点、方式与心理条件往往具有极大的影响。

一、范文写作官兵交往的特点:(一)一致性(二)服从性(三)内聚性

二、官兵交往的主要方式

(一)单向交往(二)双方交流(三)多向交往(四)间接交往

三、建立良好的官兵关系

(一)基层官兵皆同志

(1)官兵之间要平等相待。(2)官兵之间要互助互爱。(3)官兵之间要有自我牺牲精神。

(二)诚实待人不虚伪。

首先,要蔑视势利之交。其次,诚实待人,表里如一。再次,要真诚相处做“挚友”。

(三)豁达大度胸怀宽

首先要胸怀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,计较个人利益。其次,要会主动谅解人。

(四)打开心扉不孤僻

首先,要克服陈旧交往观念的影响。其次,要增强“参与感”。再次,要提高交往能力。

四、正确处理官兵关系

(一)及时调适(二)通力合作(三)进行心理互换(四)注重交往行为。(五)讲究说话艺术。

五、自觉清除庸俗关系学的影响

(一)坚持“五湖四海”,反对狭隘的老乡观念(二)讲革命情谊,抛弃“哥们义气”(三)相信组织,不用财礼拉关系

时间:7月28日

地点:中队学习

授课人:申传军

第三节 基层群众工作

一、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

(一)做好群众工作是我军性质、宗旨的内在要求。

(二)做好群众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、促进国家改革和发展的需要。

(三)做好群众工作是我军搞好自身建设和完成各项任务的需要。

二、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指导原则

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基本任务是: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,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从拥护政府、热爱人民这一根本态度出发,真正做到组织健全、制度落实、活动经常、关系融洽,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“同呼吸、共命运、心连心”的大好局面,为部队改革和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外部条件,为加强军队建设、全面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和打赢未来高技术战争服务,为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。

根据这一基本任务的要求,我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指导原则是:

(一)服从大局的原则。(二)互助互利的原则。(三)平等协商的原则。(四)依法办事的原则。

三、基层群众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要求

(一)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“军民共建”。

1、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的定义是: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,思想汇报专题是在地方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部队同驻地人民群众共同开展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。它是新时期我军群众工作的一个新创举,是促进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,巩固和发展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的新途径。

2、军民共建活动的主要任务是: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,提高军民的思想、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,培养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,增进军民团结,促进地方的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建设和部队的自身建设。

作为基层单位,

3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的主要内容是:

(1)学习宣传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
(2)开展学雷锋、做好事活动;帮助群众特别是为烈军属、五保户、?困难户等排忧解难;

(3)宣传文明进步的生活方式;移风易俗,抵制封建迷信、伪科学及其他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影响;

(4)传播科学文化知识;有条件的可协助地方开办文化夜校、科技讲座和各种培训班;

(5?)开展健康有益的联谊活动;丰富军地业余文化生活;

(6)宣传法律常识;

(7)开展消防站开放活动,提高普及消防知识,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;

(8)派出校外辅导员,帮助学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

以上八条,是我们基层开展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的主要工作内容。范文TOP100在开展上述工作中,我们应当注意:

4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的要求:

开展军民共建活动要坚持“三个为主、三个做到”。三个为主是:一要坚持以地方为主。二要坚持以发动群众自建为主,不包办代替。三要坚持以做思想政治工作为主,加强思想道德建设。三个做到是:一要做到实事求是,量力而行。二要做到突出重点,就近建点。三要做到目标具体,共建互利。

(二)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建设

部队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建设的项目主要有:

▲开展重点单位防火监督检查和灭火演练;

▲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活动;

▲参加义务植树造林;

▲开展智力和科技助民;

▲开展济困助学助残活动等。

(三)进行抢险救灾,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
(四)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军民纠纷

具体地讲,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预防工作:

一是抓好经常性的预防。二是抓好重点部位。三是抓好重要时机的预防。

(五)帮助预备役人员、民兵和学生军训,协助地方开展国防教育

思考题:

1.请结合实际,谈谈如何在新形势下建立健康纯洁的军营人际关系?

2.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如何破除狭隘的老乡观念?

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在挫折中奋进

时间:9月9日

地点:中队学习室

授课人:包日昌

一、挫折的含义

从心理学的角度上说,挫折就是指一种情绪状态,是指挫败、阻挠、失意之意,也就是指阻碍人们活动动机实现的客观情境。

二、挫折的种类和受挫反应的表现

挫折可以相应地分为生存挫折和发展挫折

受挫折后引起的反应也都表现得各不相同,主要有以下心理和行为反应。

1、攻击。

2、退化。

3、逃避、推诿。

4、压抑。、

5、补偿、升华。

三、挫折形成的原因

影响官兵挫折感的心理因素主要由两方面构成:

1、个人的抱负水平、即对行为目标的期望值。

2、对挫折的容忍力,就是对挫折有没有耐受力。

官兵挫折容忍力的高低,受三种因素的影响:一是生理条件。二是过去的经验和学习。三是对挫折的知觉判断。

四、增强抗挫能力

1、正确认识自我,树立恰当的行为目标。

2、增强身体素质。

3、提高受挫容忍力。

首先要树(来自:www.fwwang.cn 在 点 网)立正确的受挫观。其次,要学会正确判断挫折。第三,提高受挫的心理调适能力。遇到挫折,还可以采取“反想想、比一比、放一放、让一让”的心态来进行心理调适。

法纪教育之一

时间:9月13日

地点:中队学习室

授课人:包日昌

遵守条令条例,严格规范行为

一、条令条例的概念和内容

(※)条令是命令的一种,是用简明条文规定并以命令形式颁布的关于军队战斗、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具有法律性质的军用文书。

与我们消防部队联系比较紧密的主要有:三大条令、执勤、训练条令条例、政治工作条令条例、后勤保障条例。

二、条令条例的主要特点

条令条例的特点第一是规范性、第二是强制性。

三、条令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

它的精神实质就是:坚持根本,忠于职守,正规秩序,严明纪律,树好形象。

1、坚持根本,就是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,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。

2、忠于职守,就是牢记军人的责任和义务,忠实地履行条令条例赋予的职责。

3、正规秩序,就是按照条令要求实施正规化管理,严格规范部队的战备、训练、工作、生活秩序 4、严明纪律,就是一丝不苟地执行纪律,严肃公正地维护纪律。

5、树好形象,就是严格按照条令规范言行举止,做到军容严整、举止端正、文明礼貌。

时间:9月15日

地点:中队学习室

授课人:包日昌

四、军人违反军队纪律的表现与处分

(一)违反军队纪律的行为表现主要包括:

1、散布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,撰写、编著、出版有政治性问题的文章、著作,参加军队禁止的政治性组织或者政治性活动

2、作战消极,临阵畏缩,贻误战机;

3、战时故意侵犯居民利益;

4、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,有令不行,有禁不止;

5、消极怠工,无故不参加学习、工作、训练、执勤等;

6、工作失职,造成损失;

7、弄虚作假,欺上瞒下,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失;

8、违反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,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;

9、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,造成失密或者泄密;

10、擅离部队或者逾假不归;

11、打架斗殴或者参加聚众闹事;

12、酗酒滋事,妨碍正常秩序;

13、参与赌博;

14、调戏、侮辱妇女或者发生不正当性行为;

15、观看、传播淫秽物品;

16、盗窃、诈骗公私财物;

17、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,遗失、遗弃、损坏装备,擅自销售出借或者私存装备物品;

18、违反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》有关军容风纪和军人行为规范的规定;

19、造谣诽谤、诬陷他人;

20、侮辱、打骂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部属;

21、利用职权,打击报复或者刁难给自己提过批评意见或向上级反映问题、提出控告(申诉)的同志;

22、在战友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或者国家公共财产遇到危险时,见危不救;

23、利用职权,侵占士兵、部属的经济利益或者公共财物;

24、贪污、行贿、受贿;

25、挪用、隐瞒、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;

26、私自参与经商、买卖股票等活动或者偷税漏税;

27、转业、退伍、调动(分配)工作时,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(离队);

28、其他方面违反纪律,其性质、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。

(二)军人违反纪律的处分

按轻重顺序排列:

1、警告;

2、严重警告;

3、记过;

4、记大过;

5、降职或者降衔(衔级工资档次);

6、撤职或者取消士官资格;

7、除名;

8、开除军籍。

对军人的纪律处分应按照处分的权限来决定。

(三)消防部队对士兵实施处分的权限是:

警告由中队(连),严重警告由大队(营),记过、记大过、降职或降衔(级)、撤职由支队(团),取消士官资格由总队(师),除名、开除军籍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厅(局)批准。

讨论题:你将如何带头模范遵守条令条例?

法纪教育之二

时间:9月20日

地点:中队学习室

授课人:包日昌

熟知法律法规 预防违法犯罪

一、一般违法行为及处罚

1、什么是一般违法行为?

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,都是违法行为,都具有社会危害性,只是在危害程度和处罚方法上有所不同。所谓一般违法行为,是指轻微违反法律,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行为。在社会生活中,一般违法行为比犯罪行为更为多见。而犯罪则是指违法对社会危害严重,触犯《刑法》并依法应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。

2、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

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很多,但大多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,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,可以归纳八类。

(1)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。(2)妨害公共安全行为。(3)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。(4)侵犯公私财物行为。(5)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。(6)违反消防管理行为。(7)违反交通管理行为。(8)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。

3、一般违法行为的处罚

对一般违法行为,大多是依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进行处罚。按其轻重依次分为警告、罚款、拘留三种形式。

4、一般违法行为在一定条件下会导致犯罪

二、刑事犯罪及处罚

1、什么是犯罪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三条规定:“一切危害国家主权、领土完整和安全,分裂国土、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,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,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,侵犯私人所有的财产,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,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,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,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,都是犯罪,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,不认为是犯罪。”

根据上述犯罪定义,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:

第一,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。

第二、犯罪必须是触犯刑律的行为。

第三、犯罪必须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。

2、刑罚及其具体适用

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。主刑有:

(1)管制。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,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越过3年。

(2)拘役。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,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越过1年。

(3)有期徒刑。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,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20年。

下页

经常性教育提纲

(4)无期徒刑。

(5)死刑。

附加刑有:

(1)罚金

(2)剥夺政治权利

(3)没收财产

3、常见的刑事犯罪及处罚

我国刑法根据各种具体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不同,把犯罪分为十大类。其中每一类犯罪又包括若干具体犯罪。这十类犯罪的:(1)危害国家安全罪;(2)危害公共安全罪;(3)破坏社会主义,市场经济秩序罪;(4)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;(5)侵犯财产罪;(6)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;

(7)危害国防利益罪;(8)贪污贿赂罪;(9)渎职罪;(10)军人违反职责罪;

时间:9月27日

地点:中队学习室

授课人:包日昌

三、军人违反职责罪及处罚

1、什么是军人违反职责犯罪?

军人违反职责罪是指危害国家军事利益,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。军人违反职责犯罪的构成条件有四个:

第一、犯罪主体是军人。

第二、必须是违反了军人职责。

第三、必须是危害了国家的军事利益。

第四、必须是依照法律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。

2、军人违反职责犯罪的种类及处罚

《刑法》对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种类和处罚作了明确规定,归纳起来主要有:危害国防安全、妨害作战秩序、危害军队战斗力物质基础、妨害部队管理秩序四大类二十九种。根据公安消防部队的特点,消防官兵着重需要明确和了解的有以下11种:

(1)军人叛逃罪。

(2)为境外窃取、刺探、收买、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

(3)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

(4)盗窃、抢夺武器装备、军用物资罪

(5)非法出卖、转让武器装备罪

(6)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

(7)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

(8)擅自出卖、转让军队房地产罪

(9)逃离部队罪

(10)虐待部属罪

(11)擅离、玩忽军事职守罪。

军人违反职责犯罪,损害国家尊严和军队声誉,危害国防和军事利益,决不能姑息放纵。依法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犯罪的处罚原则有:(1)军法从严的原则;(2)战时从严的原则;(3)特殊人员从严的原则;(4)酌情从宽的原则。

[讨论题]

一般违法与犯罪有何区别?如何预防一般违法与犯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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